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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质保金比例最新规定是什么,质保金比例不能超过多少”

文章来源:赢家财富网 发布日期:2021-05-26 15:54:01 浏览:

质量保证金比率最新规定是什么? 不能超过多少?

质量保证金是质量保证金。

合同规定承包商使用银行保函代替预约保证金的,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款结算总额的3%。

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认购比例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%,相关通知中也有此要求。

《办法》未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,按工程款结算总额的5%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,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。 实践中,许多项目的质量保证基金准备金率在5%以下,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最新规定为3%,但对于有些新的或有风险的项目,发包人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基金,作为对该项目的风险管理措施。

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领域,许多净利润不到5%,确保过剩的工程质量保证无疑会加大资金压力。

而且,工程质量保证本质上不是保证费用,而是保证措施。

在合同条件中,最好事先就与担保基金相关的以下事项达成一致。

(一)质量保证基金的留存比例、返还期限和方法;

(2)质量保证基金是否支付利息等及利息的计算方法

(三)担保的具体范围、缺陷责任期和计算方法。

质量保证基金的作用:

项目保证金是建设公司(业主)和施工公司在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,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项目工程维修责任而从项目资金中预留的,用于修复施工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内竣工(交付)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缺陷

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建设公司(业主)在工程款结算总额上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(一般为5% ),直接从施工公司的工程计量资金中扣除,一般不计算利息。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(交付)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(通常为12个月),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。 缺陷责任期满后,应当及时向建设部门(业主)申请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。 建设公司(业主)应当及时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施工公司。

不预约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两种情况。

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约保证金的,不得预约工程质量保证金。

使用工程质量保证等其他保证方法的,不得预约保证金。

逾期不退钱的,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。

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保证金的预约和返还。 合同条款中需要确定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支付方法和违约责任。

缺陷的最长责任期为两年:

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,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,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。 缺陷责任期通常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两年。

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:

根据建设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,是发包人承包人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对应工程款中预留的,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中的缺陷。 根据上述规定,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和保证金具有相同的功能,属于相同的费用。

会议认为,质量保证期是指建设工程正常采用条件下的法定最低保证期,质量保证期和缺陷责任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在此期间,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负有保证义务。

缺陷责任期是指质量保证的保存期,最长为2年。 缺陷责任期满,发包人应当将保证书退还承包人。 质量保证期比缺陷责任期长。 因为它们的期间不同。 因此,当事人对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有约定的,没有以约定为准的约定或者约定不确定的,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2年内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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